设计坚固
专为最苛刻的工作条件设计
提供最高的安全性和可靠性
在 80% 的电池工作时间内都可提供恒定的照明能力
适合 ATEX 2 类防爆分区/CENELEC 1 区防爆分区使用
经常存在爆炸性气体的环境(超过 10 - 1000 小时/年)
在有爆炸危险的区域(1 类和 2 类防爆分区)内使用时,务必使用零件号为 0827 870 325 的电池!严禁使用其它电池。
不含电池